在司法实践中,确定行为人是否“明知”通常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证据确凿性
有无直接证据表明行为人明确知道其行为是违法的,例如,有证据显示行为人曾到医疗机构就医并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
行为人的供述和自白也是重要证据,但不应仅凭供述定罪,还需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行为人的认知能力
考虑行为人的知识、经验和认知水平,例如,如果行为人长期从事某项业务,熟悉相关市场行情和法律规定,但未遵守规定,可能推定其“明知”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明显违反常理,是否对其行为的性质和可能导致的后果有清晰的认识。例如,销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食品,且无法合理解释低价原因,可能推定行为人“明知”食品有毒有害。
客观行为和环境
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客观因素,如夜间收购赃物、交易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值等,可能表明行为人对赃物的不法来源有较高程度的“明知”。
社会常识和一般人的认识
根据一般社会人的认识标准,判断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例如,如果行为人明知所售食品可能有毒有害,仍然销售,可能构成“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