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被扣留后,您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处理:
领取责任事故认定
到交警部门领取责任事故认定书。
依据责任认定赔偿
根据交警的责任事故认定结果进行赔偿。
签订协议并提车
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并告知交警部门。
注意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后,应当妥善保管,并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扣留车辆的时限通常为20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日。
费用承担
因扣留车辆产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车辆处理
经通知后三十日内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处理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上述步骤,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或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