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停暖手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如有代理人,需提供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确保条件
确保供热设施不在供热保修期内;
供热系统具备分户控制条件;
不影响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
不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
无历年欠费或已缴清相关欠费。
缴纳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
通常需缴纳当年采暖季热费总额的30%。
提交申请
到供热管理处或热力公司提交停热申请;
填写《停暖登记单》或《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
现场验收
供热稽查部门派专职人员对申请停暖的房屋进行验收;
确保用户自家系统与主管道处于断开状态。
办理手续
验收合格后,由稽查部门签字确认;
用户到收费大厅办理正式手续。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供热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供热公司或查阅相关供热条例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