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指导工作应当围绕以下几个重点进行:
政治指导
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对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首先就是政治指导。讲政治是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工作要求,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审视审查调查工作也是讲政治的应有之义。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决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去衡量,突出审核重点,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证据收集与审查
坚持讲政治与讲证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厘清事实、把握证据,对证据不充分的补查补证,对证据不足的不作认定,确保认定的结论有充分证据作支撑。
规范取证标准,引导全面客观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提高案件质量。
案件审理制度与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应当注重总结在案件审理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基本经验和成熟做法,加强案件审理制度建设,完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业务指导
改进和拓展业务指导方式方法,构建案件审理业务指导网络,及时解决当前案件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指导,可以有效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确保案件处理既符合政治要求,又经得起法律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