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贷的转移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提前还贷并过户
双方确定由谁来承担提前还贷的资金,并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
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后,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变更贷款人
双方与贷款银行协商,请求银行同意变更贷款人。
银行审查申请变更一方的信用评估和收入状况。
变更后,双方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
将被过户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款。
办理房产公证
暂时不清还贷款时,一方可以办理转按揭或房产公证,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
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
转按揭业务
主动申请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并办理转按揭业务。
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办理析产登记、交易中心转绘、房管局契税免征申请后,缴交登记费并领取房产证。
需要注意的是,房贷转移需要银行同意,并且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契税、登记费等。此外,如果贷款未还清,通常需要将贷款转移到接收方名下,并由接收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操作,并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