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后的财产分配遵循以下顺序和原则:
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例分配。
对于公司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在分配剩余财产之前,必须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和公司债务。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财产分配